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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股票退市规则

发布时间:2025-02-27 06:22:18编辑:张力莎来源:网易

最新的股票退市规则主要体现在中国证监会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决定》和《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决定》。这些规则的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新规则,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将被强制退市:

1. 交易类强制退市: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连续20个交易日股东数量均低于2000人。

2. 财务类强制退市: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3. 规范类强制退市: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具备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4. 创业板上市公司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终止上市。

以上规则的实施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促使上市公司提升自身质量,保障投资者权益。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了解并熟悉这些规则是十分必要的,以便于做出更加明智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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